2016年春季高考财经类专业知识说明
本考试说明以山东省教育厅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会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会算化专业教学指导方案》等为依据,以教育部职成教司教学与教材处和山东省教育厅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中财经类专业教材为主要参考教材,结合山东省中等职校财经类专业教学的实际制定。
本考试说明包括财经专业开设的会计基础、企业财务会计、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统计基础知识、金融基础5门核心课程,主要测试考生理解和掌握有关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的程度,以及综合运用这些理论、知识、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考试范围和要求
(一)会计基础
(1)理解会计的概念、会计的对象。
(2)掌握会计的职能与特点。
(3)掌握每一会计对象要素的概念、特征及组成内容。
(4)理解会计核算方法的内容及会计核算方法体系。
(5)理解会计核算的内容与基本要求。
(6)理解会计科目的意义与分类。
(7)理解账庶,的概念、基本结构以及会计科目和账户的关系。
(8)掌握会计基本等式以及经济业务的发笙对会计基本等。
(9)理解复式记账法;理解借贷记账法的理论基础、记账符号和账户结构。
(10)掌握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会计分录和试算平衡。
(11)掌握借贷记账法的应用。
(12)了解会计凭证的概念,作用和种类。
(13)理解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概念和种类。
(14)掌握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内容和填制要求。
(15)掌握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方法。
(16)理解账簿的概念、分类和基本构成。
(17)理解账簿的启用规则;掌握账簿的登记规则。
(18)掌握日记账、明细账和总账的设置和登记方法。
(19)理解总账与明细账的关禁:掌握总账与明细账的平行登记。
产理解错账的查找方法;掌握错账的更正方法。
(21)掌握对账和结账方法。
(22)理解财产清查的概念、作用、范围及种类。
(23)掌握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和财产清查的方法。
(24)掌握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25)了解财务报表的意义;理解财务报表的种类和编制要求。
(26)理解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概念、作用和结构。
(27)掌握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28)了解财务报表的报送、审批和汇总。
(29)理解会计核算形式的含义、种类以及各会计核算形式的特点、优缺点和适用范围。
(30)理解各会计核算形式下会计凭证和账簿的设置。
(31)掌握科目汇总表和汇总记账凭证的编制方法。
(32)掌握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和汇总记账凭证核算形式的账务处理程序及应用。
(33)了解会计工作的内容和主要目标。
(34)了解会计档案的概念;理解会计档案的具体内容以及会计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
(二)企业财务会计
(1)了解货币资金的内容;掌握货币资金的核算及清查。
(2)掌握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3)了解存货的概念、存货的内容与分类;理解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4)掌握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及其应用。
(5)理解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和存货清查结果的核算。
(6)理解固定资产的特点、确认条件、分类和初始计量。
(7)掌握固定资产增加及处置的账务处理。
(8)了解在建工程的概念,掌握在建工程的核算。
(9)理解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影响因素及计提折旧的范围。
(10)掌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各种方法。
(11)掌握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12)理解无形资产的概念、特征、确认条件及内容。
(13)掌握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与处置的核算。
(14)理解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入账价值;理解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15)掌握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预收账款的核算。
(16)理解应付职工薪酬的内容、职工工资核算的原始凭证及应付职工工资的计算。
(17)掌握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18)掌握应交税费的核算。
(19)掌握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概念、种类及核算。
(20)理解所有者权益的内容、特点以及与债权人权益的区别。
(21)掌握投入资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的核算。
(22)了解收入的分类和范围;理解收入和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23)掌握主营业务收入以及销售折扣、折让与销售退回的核算。
(24)掌握代销商品、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和材料转让的核算。
(25)掌握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核算。
(26)理解产品成本计算的程序与基本方法;掌握期间费用的内容和核算。
(27)掌握制造费用和生产成本的归集与分配。
(28)理解营业外收支的主要内容及核算。
(29)掌握利润形成、所得税费用、利润分配和年终结转的核算。
(30)掌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三)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2)掌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规定。
(3)了解会计监督的含义及内容;理解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掌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4)理解会计机构的设置;理解代理记账。
(5)了解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理解会计从业资格。
(6)掌握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和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7)理解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分类;掌握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8)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特征与基本原则。
(9)掌握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10)理解现金使用的限额和现金结算的范围。
(11)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
(12)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以及各种银行结算账户。
(13)掌握票据结算方式。
(14)了解银行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和国内信用证的概念。
(15)了解税收的特征;理解税收的分类。
(16)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7)掌握营业税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目与税率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18)掌握企业所得税征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19)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税项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20)了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与税务代理。
(21)理解发票的种类、税款征收的方式;掌握发票的开具要求。
(22)了解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
(23)理解预算管理的职权、预算组织程序、决算和预决算的监督。
(24)了解政府采购的概念、原则和功能;理解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和采购方式。
(25)了解国库集中首付制度。
(26)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理解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掌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注: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部分所涉及的内容以2016年1月31日之前颁布并实施的法律、法规为准。
(四)统计基础知识
(1)理解统计工作的过程、统计的职能和统计研究的具体方法。
(2)掌握统计学的研究对象、特点以及统计学中常用的基本概念。
(3)掌握统计调查的种类、方案及常用的几种调查组织方式。
(4)了解统计数据采集的具体操作方法和统计数据的间接来源。
(5)理解统计数据整理的概念、步骤和统计数据的审核。
(6)理解统计分组的概念、作用;掌握统计分组的基本类型和变量分布数列的编制。
(7)理解统计汇总的技术和方法。
(8)掌握统计整理结果的显示方法。
(9)理解总量指标的计算与计量单位;掌握总量指标的概念、种类。
(10)理解相对指标数值的计量形式;掌握相对指标的概念、种类及计算方法。
(11)掌握算术平均数、调和平均数、众数、中位数的概念及计算。
(12)掌握标志变异指标的种类及计算方法。
(13)理解抽样调查的概念、特点、种类和用途。
(14)理解抽样调查中的几个基本概念。
(15)掌握抽样误差及影响抽样误差的因素。
(16)理解时间序列的概念、种类。
(17)掌握时间序列的水平分析与速度分析。
(18)理解统计指数的概念掌握统计指数的种类
(19)掌握综合法总指数的编制和指数体系及其因素分析。
(20)掌握平均法总指数的编制。
(五)金融基础
(1)理解货币的本质与货币流通规律;掌握货币的职能。
(2)了解货币形式的发展、货币制度的演变和货币流通形式与渠道。
(3)了解信用产生与发展的历程与形式。
(4)理解信用的含义、信用工具的含义和基本特征。
(5)掌握现代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的分类。
(6)理解利息的含义、利息率的种类及各类利息率的含义。
(7)掌握利息的计算方法。
(8)理解影响和决定利率的主要因素。
(9)理解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含义。
(10)理解金融机构的概念和金融机构体系。
(11)了解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
(12)掌握政策性银行的性质。
(13)了解政策性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了解非政策性专业银行。
(14)理解政策性银行的形式与非银行金融机构。
(15)了解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16)理解商业银行的概念与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
(17)掌握商业银行的性质与职能及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资产业务
(18)了解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和中央银行的组织制度。
(19)理解中央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20)掌握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清算业务。
二、试卷结构
1.试题内容比例
会计基础 20% 企业财务会计 约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约20%
统计基础知识 约15%
金融基础 约15%
2.试题题型比例
选择题 约50%
简答题、计算题、业务题、综合运用题等 约50%
3.试题难易程度比例
基础知识 约50%
灵活掌握 约30%
综合运用 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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